第31章 也就一个传奇技能,先凑合用用!(1 / 1)

唰! 黑龙姬梦璃甫一出现,就立刻紧紧抱着主人的手臂不放开。 等云飞烟五女赶到的时候,眼睛都看直了。 “怎么……又多了一个人?” 云飞烟查探了一下,发现了姬梦璃的ID号,美~目立刻瞪大。 “竟然是可以变身的黑龙宠物……还是母的……” 云飞烟目光在苏尘和黑龙姬梦璃之间逡巡,神情怪异。 毕竟,一身黑色皮甲的姬梦璃,女人看了都有感觉。 她不相信这世上还有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吼! 第一波怪物冲了出来。 云飞烟迅速命令两名盾战,挡在所有人前面。 其余人做好准备,抵御冲击。 她看了看一旁仍老神在在的苏尘,心中捏了把汗。 “也不知道这次离开有利地形,能不能挡住第一波……” 30头7级利齿山猪猛冲而来。 血量600,攻击90,防御35。 全力一撞,附带重击效果,对近战职业非常不友好。 所以刷怪的时候,玩家们都会选择躲在巨石之后。 火凰公会的两名女盾战,看着狂奔而来的大群利齿山猪,身形微微颤抖。 没了巨石阻挡,她们不确定还能否护住队友安全。 “【坚盾】!” 咚! 两女盾战娇喝一声,将手中战盾狠狠砸在地上。 防御提升20%! 然后拼命抵住战盾,紧闭双目,硬着头皮迎接接下来的狂猛冲击。 嗷——! 利齿山猪的嘶吼声,与地面的震颤,让她们预感到自己即将被击飞的结局。 突然! 两道十字型光刃骤然亮起。 光刃长达十米,交叠在一起。 旋转着,向成群的利齿山猪绞杀而去。 哧、哧、哧! -750! -741! -1484! 矿坑内立刻掀起一片腥风血雨。 无数断肢残臂散落。 兽血洒落一地。 云飞烟等女目瞪口呆的望着收起修罗剑的苏尘。 久久不能说话。 两名女盾战等了一会儿,预想中的冲击并未到来。 睁开眼。 只见眼前一片伏尸满地。 “这……是怎么做到的?” 她们不约而同的望向了一旁的苏尘。 火凰公会五人的实力,她们非常清楚。 唯一能造成这种情况的,只有新加入的苏尘! 利齿山猪爆出的白板装、铜币,自动向姬梦璃汇集而来。 “叮!你的队伍已经具备进入【死灵矿坑】战绩实时排行榜资质,是否公布战绩?” “是!” “叮!按贡献度规则,玩家【君临】目前贡献度第一,所属【战神】公会入榜,目前全服排名:第1,578,026名!” 这个排名表明,目前全服,已经有一百五十多万支队伍,成功刷完第一波怪。 两人继续向矿坑深处行去。 “君临弟弟,你刚刚那招,是什么技能?品级达到史诗级了吧?” 云飞烟追上来,试探着问道。 美~目中尽是羡慕。 要知道,就算是她,火凰公会的帮主,手中也只有两个稀有技能而已。 其他公会成员更是窘迫。 萌宠小白兔好不容易学了个【初级复活术】,都被当宝一样用。 “唔,你是说刚刚那招【十方俱灭】啊?” 苏尘头也不回道:“也就一个传奇技能吧,先凑合用用。” 【十方俱灭】10*20的范围还是有点小了。 面对数百、上千头怪的时候,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 以后肯定是要融合提升到圣级、甚至是神级的。 噗! 云飞烟好悬一口血没有喷出来。 什么叫“也就一个传奇技能”? 什么叫“先凑合用用”? 合着堂堂传奇技能都满足不了你的胃口? 云飞烟心中苦涩。 想她火凰公会,现在想多弄本【初级复活术】,都遭到不明大佬抢夺。 人比人,真的想死。 不过刚刚那招十方俱灭,确实在她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映像。 “原来竟然是传奇级技能……难怪威力那么强大!” 她也是狂战职业。 可是和苏尘比起来,完全不能看。 “叮!死灵矿坑第二波怪即将开始,十秒倒计时准备!” 40头8级独角妖牛冲过来,照样被苏尘一个群招轻松解决。 云飞烟五女别说贡献度,就连怪物的毛都摸不到。 “叮!你杀死了【独角妖牛】*40,分身【黑龙姬梦璃】获得经验值*3200!” “叮!【死灵矿坑】战绩实时排行榜,【战神】公会,目前全服排名:第632,120名!” 接下来。 第三波50头9级骷髅剑手。 第四波60头10级嗜血巨蝠。 第五波70头11级五步银环蛇。 “叮!你杀死了【五步银环蛇】*70,分身【黑龙姬梦璃】获得经验值*12000!(越级经验加成)” “叮!【死灵矿坑】战绩实时排行榜,【战神】公会,目前全服排名:第2名!” …… 晋国服务区。 【Gold全明星】战队,三名技术最强、装备最好的队员,正将最后一条五步银环蛇砍为两段。 “啊西八!总算打完这关了,虽然死了三个人,但终于可以看看第六波怪是什么样了。” “等等!队长,我们的名次突然掉了一名,现在排名第三了!” “嗯?难道是古国的【星河战队】反超我们了?他们有这么快?” “队长,不是【星河战队】!是【战神】公会!” “【战神】公会?这又是哪个战队的?” “看名字,应该也是古国服务区的。而且从一百多万名,升到现在第二名,只用了4分钟……” “这不可能!!” “难道……这个【战神】公会才是真的星河战队主力,排名第六的星河战队,只是一个麻痹我们的幌子?!” “啊西八!这群古国佬太阴了!赶紧查清【战神】公会底细,我要曝光他们!曝光这群老阴比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