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这小子梗着脖子一副立马就要英勇就以的样子,我自己都想笑了,心说这江湖混不混不吃劲的,好小伙子都变成小傻子了。
“喂喂……搞搞清楚状况好不好,谁关心你会不会出卖他们,我只想知道,老子都来堂口拜访他了,他不见客算什么呀,洪兴就这么丢脸得吗?”
或许是我的话刺痛了这些洪兴仔的内心,一个个对我是怒目而视。
我接连问了两三个人,这帮小子本事不硬,嘴是真的硬。
不过闹成这样,我觉得也就差不多了,这就好比是我去拔了虎子他们那些弟兄的旗是一样的,堂口让我给扫了,洪兴在湾仔的面子也就不太好立得住了。
横竖我不能因为这种事情开杀戒不是?
给您各位科普一个冷知识吧,其实黑帮火拼,正经弄死人的几率还是很小的,除非是事情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否则大伙儿基本上都会克制自己杀人的冲动。
您各位瞧瞧我们手里的武器就明白了,一般都是西瓜刀这类的玩意儿,看着挺大,拿出手来也能够吓唬人,看在身上伤口的肉都往外翻,要怎么渗人怎么渗人……
可是……弄不死人,这玩意儿就是看着血腥。
真说出人命,要么是没收住手,打得发了性子,要么就是短兵刃,一下攮到肚肠里面去。
不然的话,这就是重伤居多,好好疗养一下,基本上都能救回来。
是不是听着耳目一新,觉得我在忽悠你们,都已经开始黑道儿搏杀了,这还能不出人命?
我还真不是跟您各位开玩笑,您就记住了,社会环境不一样了,我要拿住了神鬼妖狐,说灭我就灭,但是人命这事儿,重如山岳呐,轻易不要胡来。
宁误死,莫强杀,这是经过我报告之后,得出的一个概念。
至于您各位要追究我回头竹联帮我怎么处理,那到时候我再编一个合适的理由呗。
“行了、行了,死鸭子肉烂嘴不烂的,都滚!”
我很不耐烦将洪兴仔全都打发走了。
琛仔一路跟着我,再次见到我大发神威,琛仔还是很怀念的,尤其这回受罪的人不是他,他可就更加的乐呵了。
“大哥,好威风呀,没想到有一天我们小刀会也能干这种大事情。”
我笑了笑:“这就叫大事情,那你见得还是少。”
我咳嗽一声:“弟兄们,还有精力没有?”
可能暴力是刺激人最好的一种兴奋剂吧,我这一说大伙儿还能蹦跶不能,跟我一块儿来的弟兄全都跟打了鸡血似的,眼睛都红了。
“大哥!!!”
就冲他们这个动静,我当然是对具体情况了然于心了。
“走!下一个地方!”
虽然有点儿讽刺吧,不过这种感觉还真是上头,您想我刚在这边儿扫掉了洪兴的堂口,带着人浩浩荡荡往下一个地方赶得时候,O记、反黑组跟我们就是擦肩而过,完全对这些事情熟视无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