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先生,这是宁小姐的遗物。”一片死寂中,狱警从血污里捡起两样东西递过来。
一只手机,还有一枚染血的戒指,接过来,霍严朗的手无法抑制的颤抖起来。
那是他们的订婚戒指,爸爸定下婚约时定制了一对信物给他们,他在收到后就丢掉了,可是另一只,宁初竟然戴到了现在。
想到这是在化成腐肉的残骸里翻出的,他就心痛得难以言表,仔细的擦拭着上面的血,每一下,他都感觉手上有千斤重。
“哥……这东西你还留着干嘛!多晦气,快扔了!”霍萋萋害怕得紧,只敢在门口徘徊,“我们回家吧!”
“回家……”霍严朗将戒指放入口袋,喃喃道,“我是要送她回家……”
说着,他亲手将宁初的遗骸收拾好,满手的血污时时刻刻刺痛着他的双眼。
看着他离开监狱,霍萋萋想去阻止,可是一想到那些烂肉和宁初死时的惨状就害怕得不敢靠近。
将遗骸火化后,霍严朗抱着那只小小的骨灰盒,回到了宁初的小公寓。
这竟然是他第一次来她的家,没有奢华的装饰,屋子里小而整洁,仅有的一点装饰就是她获得过的奖杯。
她是孤儿,进演艺圈不是为了虚荣,仅仅是为了谋生,想到她那单薄的身子却要扛起生活的艰辛,他喉头一阵哽咽,他从前有多冷酷,此刻就有多懊悔。
打开她的卧室,霍严朗顿时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