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乌巫斯走出木屋,那两个已被捆成粽子的贩奴者仍昏迷不醒,我拿起其中一支火枪仔细端详起来。
这支火枪的枪管既细又长,枪口十分狭窄。枪管被牢固安装在精细打磨的木质枪托上,枪托两侧还镶着精美的银饰,长度刚好可令一个成年人卡在肩头进行十分舒适的操作。扳机设计得异常灵活、顺手,可以毫不费力地激发。
这是一支结构紧凑、造型漂亮的火枪,看起来就像一件艺术品,而非杀人的利器,与朱元璋军队使用的火铳相比,更是不啻天渊。
乌巫斯曾说过,我们与穆飞德一同到达白鳄部族迄今约有四百年。就连马和到达此地也已过去了三百多年。要是乌巫斯所说属实的话,那我岂不是已经活了四百多岁?而理智则告诉我,那是绝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当看过这支制作精良的火枪后,我的笃定慢慢动摇了。
难道我真的变成了老不死的怪物?这个念头虽让我感到惊诧,却也只在心中一闪而过,只因我已能接受一切事物,即使再匪夷所思,亦然。
相比起自己的年龄和时代的变迁,拿在手里的火枪反而更能吸引我的注意,我决定先研究一下这支火枪,准备试一试它的威力。
这支火枪正好已经装填待发,我学着记忆中火铳手射击的姿势,将火枪抵在肩头,向着空旷的大海方向扣下扳机,一声炸雷般的巨大轰响,挟着一团浓黑的烟雾喷涌而出,同时一枚弹丸呼啸着远去。
弹丸的速度异常迅捷,一眨眼就飞远了,不过,我依然可以清晰看到弹丸出膛的整个过程,直到它深深地扎入沙滩。
这支火枪的威力很大,但还伤不了我,为了验证这个想法,我拿起另一支火枪,交给身边的乌巫斯,示意他向我开枪。
乌巫斯吃过火枪的苦头,又是摇头又是摆手,死活不肯对我开枪。
在我一再要求下,他才战战兢兢地端起火枪,枪口却故意避开了我。我会心一笑,并未纠正。在乌巫斯扣动扳机的一瞬间,我的手臂以常人肉眼不可察的速度,快如闪电地抬起来、用食指和中指十分轻松地夹住了那枚弹丸。
接连两声枪响引起了贩奴者的注意,驶离海岸的舢板调转了船头。
我知道真正的考验即将到来,为了不使白鳄族众再出现伤亡,我已暇安抚双眼仍紧盯着地上那枚被捏扁弹丸的乌巫斯:“晚辈有信心一举解除白鳄部族今日之危局,为了避免白鳄部族成员意外受伤,还请您想办法将族人召集起来,躲到我身后,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乌巫斯还未从震撼中醒来,反应上仍有些迟缓,说话也是痴痴如梦呓:“嗯,有办法。平日里,我只要敲响树上的铜钟,族人们就会聚到大树下,一起歌颂神灵、祈求幸福。”
直到说完这句话,乌巫斯才清醒过来,连声问道:“只是,您将要面对的并不只是那五十多个贩奴者和他们的火枪,还有马查司部族派来的一百多个精壮汉子啊!您真有信心凭一己之力对付一百五十多人和几十支火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