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
半尺红纱遮掩不住纤细的腰肢,她身姿玲珑,在鼓上翩翩起舞,红花鼓面上有着客人戏倒的琼浆玉液,白皙的脚沾上猩红的洋酒,她乐在其中。
血色罗裙翻酒污。
她浪笑着,一双媚眼多情,泛着朦胧的春意。
这位小娘子的裙下早已拜倒数文人墨客。
她是春宵阁的头牌花魁,年芳十七,闺名唤作霓衣。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为人聪敏,虽说行为举止一笑一颦里总有着勾栏女子惯有的浪荡,却从不惹是生非,今日她却犯了个滔天大。
她似乎将一个有着红袖标的女老师藏进了自己的闺阁。
私藏共党如今乃是死罪,她苍白着小脸,颤抖着玉手一把关上柜门。
为什么要帮这个人呢?
霓衣想,大约是因为这个人与自己某个不久前被贵人买去做小妾的姐姐很像。
殊不知,这表面人畜害的女老师,乃是当代通缉令榜首的人物。
女人在柜里看得真切,这小丫头为了隐藏自己,居然主动勾上了那个看着就很虚的大头兵的腰。
她本就是个暴脾气,穿这一身就是为了掩人耳目,现在进了城,生意也谈妥了,她没必要装了。
只见那色咪咪的大头兵正想叫楼下的同伴一起享用这美人,一颗子弹便将他胸前打穿。
楼下的人听见动静,纷纷奔走上来,却只见一具死尸和大敞的窗子。
某女:我虽然用耻的手段抢来了压寨夫
人,但是我脸皮厚哇,你们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谴责我。但这并不能改变我对衣衣一见钟情并且把她扛回家的决心。
宁歌看了眼车里被打晕的丫头,觉得自己真
的日没事找事。
她扪心自问,自己从不在马路上扶老奶奶,也从不会见义勇为,甚至连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对她而言都是句屁话。
可今天鬼使神差地就顺手把这丫头打晕从窗户扛出来,塞到了自己的车里。
乱世之中人人自危,自己理应以自身安全为上,丢下这个丫头顶锅,可是..
宁歌默默看了眼霓衣的脸,太好看了!她不止一次唾弃过自己的品味,也不止一次去过那家妓院,怎么从前就没见过这丫头呢?新选的花魁吗?这也太合胃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