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1934年底,张学良所掌握的地盘已经达到16个省和1个特别市,完全控制中国北方,包括东北、华北、西北、蒙疆地区、海南岛:
东北四省:辽宁省、吉林省、热河省、黑龙江省;
华北五省一市:山西省、山东省、河北省、绥远省、察哈尔省、天津特别市;
西北四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省、青海省;
蒙疆地区:新疆省、蒙古省(外蒙古);
南方一省:海南省;
军用特别区:济州岛。
张学良的领地总面积74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66%(全国此时领土面积为114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42亿,占全国33%(全国此时人口数量为4.36亿);并拥有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这全国三大平原里的两个,以及占全国85%以上的煤炭产量、90%以上的铁矿产量、100%的石油产量、90%以上的重工业、95%以上的军工业、60%以上的轻工业、60%以上的粮食产量、35%以上的棉花产量、75%以上的橡胶产量。
张学良主要发展时间表:
1928年6月4日,张作霖去世,张学良接管奉系和东北四省的最高军政权力;此时奉系(东北派系)拥有东北四省,即辽宁省、吉林省、热河省、黑龙江省;
1929年1月1日,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归顺南京国民政府;奉系军队被改编为中华民国国民革命军东北边防军,简称“东北军”,下辖20个步兵师、5个骑兵旅、10个独立炮兵团、1个卫队团,拥有独立的东北空军和东北海军;
1930年9月1日至10月1日,张学良参加中原大战并铲除盘踞热河省的汤玉麟;在中原大战中,张学良吞并阎锡山的晋绥军和晋绥系地盘,吞并冯玉祥的西北军和西北系地盘,即吞并了山西省、陕西省、绥远省、察哈尔省,晋绥军被张学良收编为6个步兵师、3个骑兵旅、6个独立炮兵团,西北军被张学良收编为8个步兵师、4个骑兵旅,东北军增加10个步兵师,杨虎城部小西北军的3个师也逐渐被张学良控制;
1931年5月底至6月初,张学良剿灭石友三;
1931年9月1日至10月1日,张学良与日本爆发第一场东北战争。东北军以伤亡3万余人的代价消灭关东军1.1万人,消灭日军铁道守备队5000余人,消灭日军宪兵警察4000余人,消灭参与战事的日本侨民、在乡军人、日本浪人1万余人,摧毁日军飞机40多架。通过此战胜利,张学良成功迫使关东军全面退出东北,并迫使日本政府放弃在东北的全部特殊权益;
1932年7月14日至7月15日,张学良出兵山东,剿灭韩复榘和刘珍年,控制了胶东半岛;
1933年11月1日至1934年4月1日,张学良与日本爆发第二场东北战争。东北军以自身伤亡35万余人、阵亡15万余人的代价消灭日军28万余人,击毙日军超过16万人。东北军全歼日本陆军第2、第6、第16、第3师团,击沉日本海军凤翔号轻型航空母舰、龙骧号轻型航空母舰、赤城号重型航空母舰、加贺号重型航空母舰、陆奥号战列舰、出云号装甲巡洋舰等十多艘军舰,击伤日本海军联合舰队旗舰长门号战列舰,击落日本陆海军飞机600余架,摧毁日军火炮1500余门、战车400多辆,取得空前的胜利。通过此战胜利,张学良挫败了日本妄图侵占东北的野心,确保了中国的国防安全,使日本元气大伤;另外,东北军凭借此胜利再增加10个步兵师,并吞并了卫立煌统制的河北省和张治中统制的山东省,吞并卫立煌部中央军3个师,吞并张治中部鲁军4个师;
1933年年底至1934年年初,张学良派遣部队协助蒋介石镇压在福建反叛南京政府的第十九路军,取得赣南钨砂一半采矿权;
1934年6月初,张学良派遣部队协助蒋介石镇压反叛南京政府的桂军和粤军,借此统一了中国海军,东北海军、中央海军(福建海军)、广东海军被合并为中国海军并被张学良控制;
1934年5月初至至7月中旬,张学良派遣部队剿灭新疆盛世才,从苏联掌控中收复新疆;
1934年8月底,张学良派遣部队剿灭在新疆西南部分裂国土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
1934年9月底,张学良瓦解西北马家军;
1934年10月底至11月底,张学良剿灭外蒙古分裂势力,在苏联掌控中收复外蒙古。
截止1934年底,张学良军队的正式名称为“中华民国国民革命军北方边防军”,简称北防军、北方军、北军,国际上被称为“北华军”;张学良的派系由原先的奉系扩为北方派系(北系),张学良此时的军政势力集团被称为“北华”。张学良的北防军包括北防军陆军和北防军空军,北防军陆军、北防军空军各是中国陆军、中国空军的一部分,中国海军是独立且统一完整的,但完全受张学良的控制和指挥。北防军此时的部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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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东北军:第101至第140步兵师、第1至第5骑兵旅、独立第1至第10重炮团、卫队团,共40个步兵师、5个骑兵旅、10个独立重炮团、1个卫队团;
原晋绥军:第65至第70步兵师、第10至第12骑兵旅、独立第11至独立第16炮兵团,共6个步兵师、3个骑兵旅、6个独立炮兵团;
原西北军:第33至第40步兵师、第6至第9骑兵旅,共8个步兵师、4个骑兵旅;
杨虎城部(小西北军):第17师、第42师、第58师,共3个步兵师;
卫立煌部(河北中央军):第4师、第10师、第83师,共3个步兵师;
张治中部(山东鲁军):第20师、第21师、第22师、第74师,共4个步兵师;
新疆军:盛世才部新编第7师、张培元部新编第8师、马仲英部新编第36师,共3个师;
马家军:马步青部第1骑兵师、马步芳部新编第9师以及第100师、马鸿宾部新编第22师、马鸿逵部第64师,共5个师;
蒙古军:收复蒙古后新建第2骑兵师、第3骑兵师,共2个师;
截止1934年底,北防军共拥有74个师、12个骑兵旅、16个独立重炮团/炮兵团。
其中,有31个师被扩编为甲种师(每个师有2.5万兵力),分别是:第101、第102、第103、第104、第105、第106、第107、第110、第112、第118、第123、第125、第130、第17、第42、第58、第35、第36、第37、第38、第65、第66、第67、第68、第69、第70、第4、第10、第21、第22、第74师;其中又有6个甲种师得到进一步火力加强,分别是第101、第105、第106、第107、第123、第74师,原属晋绥军的独立第11、第12、第13、第14、第15、第16炮兵团被分别划归给这6个师,成为这6个甲种师的师属炮兵团;
北防军每个步兵师辖4个团,甲种师的每个团辖4个步兵营,乙种师的每个团辖3个步兵营,
北防军每个骑兵旅辖3个骑兵团,每个骑兵团辖3个骑兵营;
北防军每个骑兵师辖4个骑兵团,每个骑兵团辖3个骑兵营;
甲种师每个师2.5万兵力,乙种师每个师1.3万兵力,骑兵旅每个旅5000兵力;
第123师被划归给海军(包括原先划归给该师的独立第16炮兵团),成为海军的海军陆战师;
新编第7师、新编第8师、新编第9师、新编第22师、新编第36师是步骑兵混合的乙种师,每个师下辖2个新编步兵团和2个新编骑兵团;
第1骑兵师、第2骑兵师、第3骑兵师为骑兵乙种师,每个师下辖4个骑兵团;
北防军的74个师,包括30个甲种步兵师、35个乙种步兵师、5个步骑兵混合乙种师、3个骑兵乙种师、1个海军陆战甲种师;
北防军陆军的炮兵部队包括独立第1至独立第10重炮团、独立第11至第16炮兵团;
北防军空军包括:
第1航空联队(战斗机联队),下辖第1、第2、第3战斗机大队;
第2航空联队(战斗机联队),下辖第4、第5、第6战斗机大队;
第3航空联队(轰炸机联队),下辖第7、第8、第9轰炸机大队;
第4航空联队(轰炸机联队),下辖第10、第11、第12轰炸机大队;
第5航空联队(运输机联队),下辖第13、第14、第15运输机大队;
每个航空大队下辖3个航空中队,每个航空中队下辖3个航空分队;战斗机航空队完全由战斗机组成,轰炸机航空队由轰炸机和护航战斗机组成;运输机航空队由运输机和护航战斗机组成;按照预定计划,每个航空联队约400架飞机,建设完成后的北防军空军将有2000架飞机;空军新建立30个独立防空营,组建为防空兵部队,防空部队总兵力1.5万;空军陆续新建立10个独立伞兵团,编为3个独立空降师和1个伞兵突击团,形成整个空降兵部队。
海军方面包括:
水面舰队:第1舰队(北海舰队)、第2舰队(东海舰队)、第3舰队(南海舰队);
潜艇部队:预计建立12个潜艇中队,包括7个战斗潜艇中队、2个布雷潜艇中队、2个运输潜艇中队、1个突袭潜艇中队;
海军航空兵部队:暂时先建立3个航空大队,辖10个航空中队,包括6个鱼雷攻击机中队、2个战斗机中队、2个运输机中队,总计拥有各型飞机400余架;
海军陆战队:由原东北海军岸防第1、第2、第3大队以及陆军第123师和一个陆军炮兵团、海军岸防炮兵团混合建立成,规格为一个加强甲种师,全师总兵力2.8万,下辖4个海军陆战团和其他师部直属部队,师部同时也是海军陆战队司令部。
截止1934年底,北防军的分布和编制:
【驻沈阳且直属于北防军总司令部的部队】
张学良卫队团(第1卫队营、第2卫队营、第3卫队营,总兵力5000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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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师(【甲种师】第666团、第700团、第701团、第707团、独立第11炮兵团)
第100师(【乙种师】第397团、第398团、第399团、第400团)
独立第10重炮团
【第1军(驻辽宁省)】
第101师(【甲种师】第501团、第502团、第503团、第504团、独立第12炮兵团)
第106师(【甲种师】第521团、第522团、第523团、第524团、独立第13炮兵团)
第110师(【甲种师】第537团、第538团、第539团、第540团)
第111师(【乙种师】第541团、第542团、第543团、第544团)
第39师(【乙种师】第425团、第426团、第427团、第428团)
第1骑兵旅(第1骑兵团、第2骑兵团、第3骑兵团)
第2骑兵旅(第4骑兵团、第5骑兵团、第6骑兵团)
独立第1坦克大队(独立第1、第2、第3、第4、第5坦克中队)
独立第1重炮团、独立第6重炮团、独立第7重炮团、第1宪兵大队、第19宪兵大队
【第2军(驻辽宁省)】
第102师(【甲种师】第505团、第506团、第507团、第508团)
第116师(【乙种师】第561团、第562团、第563团、第564团)
第131师(【乙种师】第621团、第622团、第623团、第624团)
第5骑兵旅(第13骑兵团、第14骑兵团、第15骑兵团)
独立第2重炮团、第2宪兵大队
【第3军(驻辽宁省)】
第103师(【甲种师】第509团、第510团、第511团、第512团)
第117师(【乙种师】第565团、第566团、第567团、第568团)
第132师(【乙种师】第625团、第626团、第627团、第628团)
第6骑兵旅(第16骑兵团、第17骑兵团、第18骑兵团)
独立第3重炮团、第3宪兵大队
【第4军(驻辽宁省)】
第104师(【甲种师】第513团、第514团、第515团、第516团)
第119师(【乙种师】第573团、第574团、第575团、第576团)
第133师(【乙种师】第629团、第630团、第631团、第632团)
第7骑兵旅(第19骑兵团、第20骑兵团、第21骑兵团)
独立第4重炮团、第4宪兵大队
【第5军(驻辽宁省)】
第105师(【甲种师】第517团、第518团、第519团、第520团、独立第14炮兵团)
第107师(【甲种师】第525团、第526团、第527团、第528团、独立第15炮兵团)
第112师(【甲种师】第545团、第556团、第547团、第548团)
第113师(【乙种师】第549团、第550团、第551团、第552团)
第40师(【乙种师】第429团、第430团、第431团、第432团)
第3骑兵旅(第7骑兵团、第8骑兵团、第9骑兵团)
第4骑兵旅(第10骑兵团、第11骑兵团、第12骑兵团)
独立第2战车大队(独立第6、第7、第8、第9、第10坦克中队)
独立第5重炮团、独立第8重炮团、独立第9重炮团、第5宪兵大队、第20宪兵大队
【第6军(驻天津市)】
第118师(【甲种师】第569团、第570团、第571团、第572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