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玫瑰罗莎的事情,只是约翰在都柏林的一个插曲。
冬天最幸福事情是什么?莫过于在家吃火锅。约翰让城内的铜匠打造了一口火锅,然后再让厨师们研制出了麻酱,配上王室特供的白糖,涮点羊肉片,一份奢侈的火锅就做好了。
约翰还特意做了筷子,只不过,在饭桌上,只有约翰会用筷子。伊莎贝拉看着约翰的手,研究了半天,百思不得其解。
“这是什么地方的东西?”伊莎贝拉的挫败感几乎都要溢出来。
她连续试了好多次,都没能用筷子将羊肉夹起来,于是只好让仆人用夹子将羊肉卷从火锅里捞出来,或者让约翰亲自喂给她吃。
约翰给她喂了一口涮羊肉:“这是来自遥远的东方的器物,叫筷子,是一个名叫赛里斯的国家的人民常用的东西。丝绸、瓷器和茶叶就来自于那个国家。”
伊莎贝拉点点头,大口的羊肉满足了她的口腹之欲,恨不得直呼一句太爽了。
“那他们的国家一定很富有吧。”
“他们的皇帝很富有,但是人民我就不知道了。”
约翰给自己夹了一块涮羊肉,雪白的羊脂和浅棕色的精肉交错,在碗里卷起香甜的麻酱,再送入口中,身子被暖的热乎乎的。
一旁的壁炉中的火燃烧着,但却不如眼前的火锅来的温暖。
“以前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约翰,为什么都柏林的厨师这么厉害,难道他们是从罗马来的?”伊莎贝拉问道。
“罗马人,他们吃的可不如我们好。”
约翰的话有吐槽的意味。伊莎贝拉所指的罗马人,就是拜占庭帝国的那帮希腊人,他们做菜特别喜欢放大量的橄榄油,对于欧洲北部喜欢用黄油的人群来说,实在是不耐受。
涮羊肉这种东西,是更适合欧洲宝宝体质的赛里斯美食。
“都柏林的美食呢,不说一半,也有三分之一,是我从外边带来的,或者是研发的。比如……黑椒汁,以前从来就没有人弄过,是我研发的。”
说着,约翰还自豪地拍了拍胸脯。
都柏林的这些厨师,靠着自己带出来的厨技征服了一众贵族,为首的就是德比伯爵。
为了能每天吃上好吃的,德比伯爵从约翰的后厨抓了一个厨师走,现在整个人已经胖了一圈不止了。约翰怀疑,他再这样吃下去,多少得有点高血压高血糖。
“以后还会有神奇的好吃的吗?”伊莎贝拉问道。
约翰想了想,思维瞬间飘到了新大陆去。美洲的番茄、士豆等作物,引进到旧大陆之后,对于饮食文化的促进,那简直就是小母牛坐飞机。
现在旧大陆之间的交流已经基本到头,能找到的美食就那些。
如果有机会的话,确实可以派人去寻找一下新大陆。当然,约翰觉得,就现在英格兰人的航海技术,大概是难以支持那么远的海上航行,所以只能暂时作罢。
回过神来,约翰回答道:“在东方还有很多神奇的东西,所以我们的十字军战士一直在东方奋战,就是为了我们能获得这些神奇的东西。”
听到约翰的话,伊莎贝拉撇了撇嘴。
“十字军明明是为了上帝去的……”
“那就为上帝干杯吧。”
约翰举起手中的银质酒杯晃了晃,阳光透过玻璃窗,将银杯映得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