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的一声,一阵白烟飘过,牛皮本凭空消失了。
干的不,但我不是妮蔻哟!一声脆脆的声音从牛皮本消失的声音处传来。
来福脸顿时黑了下来,转过头来看着妮蔻。
妮蔻此时正趴在绿油油的草地上,不远处放着一个黑色的牛皮本,而妮蔻的面前放着一本比新华字典还厚的本子,而妮蔻的左手使劲的按在那个本子上,右手把着一只笔。
没,就是用手把着笔,就像抓着拖把那样把着笔,在那个厚厚的本子上写着什么,时不时的还抬头看了一眼黑色的牛皮本。嘴里还嘟囔着,天-气-很-好,然后再照葫芦画瓢再在自己的本子上写上。
妮蔻并不是人类,而是雾尾族。
她刚学会写字,出于好奇。
她觉得这种用笔记录事情的方式很是有趣。
就学着写起了日记,妮蔻的性格很是跳脱,但也非常聪明,很快妮蔻就学会了写字。
但是字写的并不好看,想要写好字要很多的练习,闲不下来的妮蔻可不会板板正正的去练字,不过妮蔻并不在意,因为妮蔻觉得妮蔻是妮蔻,别人是别人,别人怎样怎样不代表妮蔻就要怎样怎样,妮蔻是妮蔻呀!
所以妮蔻刚开始学写字,字还没有认全,就开始自己创造字了,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有时候妮蔻写的字妮蔻都不认识!
妮蔻觉得自己要记录的东西有很多,所以就特地选了一本超厚的笔记本,比新华字典还厚,即便这样,妮蔻还是觉得那个本子有些薄了。
可是当妮蔻真正准备写日记的时候,妮蔻就发现她自己根本就不会写。
对于妮蔻而言,不管是天空中飞过的鸟儿还是地上爬过的虫子,都是值妮蔻记录的,都是大事!但是如果都写下,那要花上很多很多的时间!
妮蔻可闲不下心来写上那么多的字。
所以,借鉴一下生活在一起的那个人类的日记就很有必要了。
妮蔻!来福气的大喊,走过来一把拿走了自己的本子,顺带还使劲哼了一声,表达自己心中的不满。
哼!哼!!哼!!!妮蔻学着来福的样子毫不客气的回击道。
妮蔻趴在地上哼哼唧唧的写着,两条纤细的小腿在身后扑腾着,像是一只欢快的鸟儿。
简单的几个字妮蔻写了一页纸。字又大又圆。
每个字的最后一笔的收尾处妮蔻都要画上一个内卷的圆。
妮蔻的字歪七扭八,但却颇具艺术气息。
妮蔻写完之后,心满意足的合上了本子,站起身来拍了拍黏在身上的泥和草。一蹦一跳的走了。而本子却被落在了草地上,本子封面上写着,O是尼口大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