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前世你与我碎落一地,身陨他手,今世可敢于我再狂一世?”
长枪再次震动,光芒大放,虽然它不能说话,可那动作明显在回应大不了再碎一次又何妨!
“好!今日我叶龙便带你饮血!”。
这两句狂言,让这片天都黯然失色。后方的一片幸存者,都慌了神,他们一路赶来,每一步每一印都是极为的小心,从未遇到过这么大规模的尸群,粗略估计也有500左右
不曾想庇护所还没有到达,便要死在这里了,他们队伍里倒是有两把手枪,可几发子弹,能躲过这一劫吗?。
那个叫王队的领队,走到那和尚面前焦急询问道:“大师,我们现在该怎么办?那小子好像疯了,我们队伍里还有老人和小孩,要是跑起路来,我们这些身强力壮的都不敢说能逃出尸群”
“王施主,大可放心,你口中的那个小子实力不凡,若是没把握早已逃之夭夭,可见自信二字!”
“那要是他与大师相比如何?”。“萤火皓月,不可争锋!老僧自愧不如”
听到那和尚的回答,王队的心中大惊不已,难不成那一次在超市,那近两百头的尸群真是他杀的?这怎么可能呢?他一直还以为是丧尸暴乱互相残杀的呢。
在尸群的包围当中,叶龙长枪挥舞横扫千军势不可挡。一杆长枪扫四方,任他尸群如潮如海,那又如何?我自有一枪何为惧怕?何为退缩?世人他笑我疯,世人他笑我狂,你且看在战场平息之时,谁能安然自若的走出。
一声声的怒吼,一声声的不甘,渐渐的由大而小,由密为丝,战场中央只见一人,白发长枪,身姿挺拔,脚下之血已成河,周身之地已成堆,我有一诗,他年持枪行末世,血流成河泣鬼神。
在远处的一座高楼顶上,一个妩媚妖娆的女子,红唇微张惊讶不已:“竟有如此强悍之人,如果能为我军效力,可是大功一件啊,要是能把他拉拢过来,少将之位非我灵狐!到时候就可以和队长平起平坐了,那时候人家可就成为灵狐队长了呢,嘻嘻嘻”。
战场上,叶龙手中多出了一个小布袋,他有点不悦道:“就这么一点进化能源,还不够我直升机燃料的,都是一些低阶玩意,无趣”。
就在叶龙自讨没趣之时,他的右脚一沉,一个眼泪汪汪的青年,抱住了他的大脚,如见到亲人般的激动。他用那大嘴巴贱贱的声音说道:“大大大哥请收下我的膝盖,刚才我在远处看到你打斗了,我对你的崇拜犹如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冒出来的这个青年叶龙并不认识,也不是那队伍当中的幸存者,但是他穿的那件衣服让人印象深刻。他的衣服上只有一白一灰一层层的两种颜色。叶龙在他背后注意到了有几个大字,上面写着,古镇市第三人民医院。尼玛这不是个神经病是什么?。
随后又出来了一个道士打扮的秃驴,这秃驴的发型有些独特,像那米国斯坦森一般,头顶光亮,四周带着几缕飘发,模样看起来接近50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