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经黑透了,不过没关系,发财这个信兵一定会安全的返回家的,它在这条路来回走的次数,比陶保吃的盐都多。
发财有一个中途歇息喝水的地方,实在累了,它可以休息到第二天才出发,这条汪可是很聪明的。
发财赶回家的时候,刘备还在看着兵书,刘备取下发财脖间的信后,便把骨头赏给了它,然后它就屁颠屁颠的到屋外享受自己的美餐了。
刘备看完信后,不由得愣了好一会儿,似乎明白陶保是什么意思了。
陶保想把这里的事情全部交给刘备负责,这也是刘备能够理解的,这样刘备就可以放开的展示自己的管理才能了。
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
清晨总是让人神清气爽,万物沉寂一夜,慢慢开始活动了,陶保此刻已经跟着胖妹练完了枪法。
其实每天陶保都会有一种错觉,那就是练武的时候,觉得自己是条龙,到真正和胖妹对打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原来是条虫。
招式看来都是十分简单的,这是因为练的时候都是一招一招练的,很慢很慢,什么事情一旦慢下来,静下来的时候,就变得不那么难了。
陶保是完全不能和胖妹比的,人家八岁的时候就开始练了,这么多年很少间断,而他是刚开始练的,无论是底子还是身体的素质,都是赶不上人家的。
现在若让陶保下个腰,估计腰能断了,让他翻个跟头,估计头得摔个大包,但是没关系,只要手还能动,胳膊还能甩,他就可以练枪,这些东西是可以练出来的,速度,招式,灵活度,都是有希望超越胖妹的,只不过是时间问题,陶保有着极大的信心后来居上,他这辈子的梦想就是让胖妹跪在地上唱征服。
早餐也是胖妹做的,虽然之前胖妹也做过无数次的早餐,但陶保觉得今天的特别香,因为胖妹居然态度有些温和了。
自从昨天二人吵了一架,又打了一架之后,胖妹似乎就温柔了许多,其实女人有时候也是像弹簧的,你弱她就强,你强她就弱,胖妹之所以脾气暴躁,是因为她多年处在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状态。
由于方圆几里都知道她的事,多多少少都会说她是扫把星,所以她长期处在自闭的状态,除了练练枪逛逛街之外,再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而她这次骑马失踪,其实就是去找她一个远房亲戚去了。
陶保不知道她跟别人诉苦,整整哭了一个早上,回来后还得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年轻人的世界,哪有容易二字,都是默默的把眼泪藏起来,然后抬头挺胸的迈步前行。
吃过早饭后,就来了一位客人。。
这是一位很特别的客人,骑着高头大马,马全身是黄色的,只有四蹄踏白,这样看来,有点儿像陶保的飞云马,只不过上部分的颜色不同。
来的这个人,跳下马之后,陶保几乎是瞪大了眼睛,因为这个人长得很丑,黑胖黑胖的,但是一双眼睛却如鹰一般锐利,陶保知道,这个人虽然长相不好,但智商绝对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