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蒙歌武士在原地驻留了一会,骑马离开,马蹄声渐渐远去,罗丝收回了目光。
她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姜凡,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个大色狼还睡的真死,这要是有刺客刺杀他,估计在睡梦中就咽气了。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进来,姜凡缓缓地睁开眼睛,他打了一个哈欠,缓缓地坐了起来。
“早啊。”姜凡对着盘腿坐在床上的母暴龙打了一声招呼。
“不早了,赶紧吃点干粮我们出发。”罗丝淡淡地开口,她现在脑袋里还在想着昨天晚上蒙歌武士出现的事,她想快点返回红龙城,把消息传回去。
吃过早饭,姜凡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黑线,试探问道:“罗丝小姐,你要不要给我吃点解药,我怕我还没到红龙城就毒性攻心,去见阎王了。我死了倒是无所谓,我就怕到时候不能假扮罗丝小姐的未婚夫,影响罗丝小姐后半生的幸福。”
“阎王是谁?”罗丝下床,穿上靴子,好奇地问。
“意思就是去地狱了。”
“地狱?”
姜凡无奈地拍了拍额头,在异界人面前说地狱和阎王简直就是鸡同鸭讲,还是干脆点粗暴点解释吧。
“就是死了的意思。”
“哦,没事,在你死之前我一定会给你解药的。”
我他喵,母暴龙这也说的太轻描淡写了吧,赶上这又不是你的命,万一毒性提前发作了怎么办?
两人吃过早饭后,罗丝买了一些面包,熏肉,肉干,还有一些葡萄干,用于路上食用。之后罗丝又带着姜凡进了一家商店,给姜凡买了一个半月形的行军水壶,找了个水井,灌满了水。
最后罗丝带着姜凡来到了落日镇上的唯一的私人驿站,买了两匹马,一匹枣红色,一匹白灰色。罗丝把灰色马的缰绳递到了姜凡手里。
姜凡尴尬地挠了挠头,作为地球上的现代人,开汽车他是老司机了,但是骑马这项技能他可不会。
“我不会骑马。”
“不会骑马?你竟然不会骑马?”罗丝不可思议地看向姜凡,像看一个异类一般,在拉斯维泽,骑马是最基本的技能,就像走路一样,小孩子一般五六岁就学会骑马了,不会骑马可以说是万中无一的异类。
我他喵,至于这么惊讶吗,不会骑马不是很正常吗,姜凡尴尬地看着周围人的异样眼光,以这样的方式成为焦点,让他的老脸通红。
“真不会骑马?”罗丝再次确认。
姜凡摇了摇头道:“我们那的人都不怎么会骑马。”
“好吧,那咱们坐一匹马吧!”
罗丝把灰白色的马退给了驿站老板,然后把狼牙棒挂在了马和马鞍左前下方的的兵器架子上,轻巧地跳到了马背上。
姜凡紧随其后笨拙地爬上了马背。
“坐稳了,出发了。”罗丝吆喝了一声,用马鞭抽打了一下马的侧身,马开始飞奔起来,很快就出了落日镇。
姜凡坐在后面,因为没有手把的地方,身体左右来回晃动,罗丝注意到了姜凡的情况,道:“抱紧我,我们要快点回红龙城。”
姜凡看了一眼母暴龙被红色皮甲包裹,系着腰带的蛮腰,既然母暴龙都说抱紧了,那他就不客气了。
他咽了一口吐沫,伸出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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