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林家的仆从们并不都是签了卖身契的,还有不少只是受雇的长工。
但不管如何,仆从们既然为林家办事,那么林家至少要解决他们的吃住问题。
毕竟就算是当牛做马,也要窝棚草料,何况是人呢?
所以林家在位于东南边的南君院修了一排简陋的木楼,男仆们就住在这里,而在西南边的鹤山院则也有一个装饰稍好些的木楼,里面住的就是服侍小姐和夫人的丫鬟们。
不过林才和于小雅这对兄妹却是住一块的,而且他们的住处和其他丫鬟仆从的住处还有一点距离。
两人的家是一间简陋的小茅屋,茅屋旁边有个小水潭,当然说是水潭,其实就是大点的水坑,里面除了水草外,有几只田鸡和少许小鱼小虾。
在茅屋外则摆着一张简陋的木长桌,桌面上摆着数只木碗,木碗里满是泥土,里面长着一些郁郁葱葱的植物,地上也有数个陶罐,罐子里有的塞满泥土有的则只是盛满清水。
“这些东西长得还不错。”
出现在眼前这熟悉的画面让他有些感慨,暂时还未完全恢复的凌云志在于小雅的搀扶下回到了茅屋边上。
“是啊!”
于小雅点了点头,她停下脚步弯腰看着木桌下面的那个黑不溜秋的小坛子笑道:
“等这坛长出来,以后做菜就有香菇了,这不是哥你最爱吃的吗?”
“嗯。”
凌云志伸手在那几株碧绿的青葱上扫过。
“那可真是让人期待。”
没错,这些罐子和碗里的植被通通都是食材,是林才和于小雅一同栽种的,所为的当然不是美观或者方便,而是省钱。
至于清水就更简单了,囤在这里自然为了洗衣做饭用的。
而且这里的清水也并不是兄妹俩从水井或者溪流那边打上来的,而是雨天在屋里接取天上的雨滴攒下来的。
这间茅屋又破又小,屋顶的茅草很是松散,下雨便会漏水,刮阵大风就得重修。
而且外面的小水潭或者说小水坑里除了能养点小鱼小虾外,还会养不少蚊虫,尤其是夏天,一到床上兄妹俩都会默契的把自己全身都裹在棉被里,包括口鼻,一点都不露出来,宁愿闷得浑身是汗,也不要全身是包。
“哥,你慢点。”
于小雅扶着凌云志进了窄小的茅屋,在这茅屋摆上一张稍大的竹床,一个装衣物和杂物的柜子和一张小桌子以及两张凳子,就已经几乎把空间塞满了。
“小雅,我没什么事,你先回去吧?别被小姐怪罪。”
凌云志坐在竹床上后,便有意让于小雅回到林家院内工作。
毕竟现在天色未暗,仍在工时,他们这些下人旷工,扣工钱是肯定的,责骂也是难免的。
本来在后厨当帮工的于小雅在最近获得林家二小姐林妙依的赏识,成了二小姐的贴身丫鬟。
好不容易得到这份好差事,当在对方身边好好表现才是。
“那怎么行呢?我还要看看你还受了什么伤。”
于小雅不满的抿了抿嘴,然后便趴在床上,如伸懒腰的猫儿一样翘起小屁股,埋头在摆在床尾的柜子底层的抽屉寻找着什么。
“而且小姐她是个好人,会体谅咱们的。”
“唉...那好吧!”
凌云志叹了口气,他知道自己的这个妹妹一旦打定了主意就不是那么容易劝动的,但还是嘱咐道:
“你可别惹人家不高兴啊!”
“嗯哼?”
听到这话,于小雅眉头一挑,轻哼一声说道:
“某个总是会跟别人一言不合就打起来,弄得自己浑身是伤的家伙,居然劝我不要惹别人不高兴?”
“呃这...都过去了。”
这确实让凌云志不知该如何驳斥,毕竟这就是事实。
在他还叫林才的时候,是一个敏感又脆弱的少年,并不是每次面对别人的挑衅都能一笑了之。
然而他又是那样的弱小,对方主动挑衅,当然也是认定他的弱小可欺,所以当他忍无可忍而动手时其实就是上了人家的套,最后他往往会被打得遍体鳞伤。
“哎呀!我可真是高兴,我哥终于长大了。”
转过身来的于小雅看着那心虚的少年不由得一挑眉梢,两只小手里则分抓着一个小瓷瓶和一块棉布。
“要是你少打点架,我也可以少缝点衣服啊,每次回来衣服都破破烂烂的……”
凌云志低下头,由衷地说道:
“抱歉,小雅,一直以来都给你添麻烦了。”
“呃...不、不用抱歉。”
于小雅收到少年如此郑重的歉意,反倒不知所措了。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于小雅嘟着嘴抱怨道:
“真的是!平时你要是多爱惜自己就好啦!”
而凌云志则点头回应道:“嗯,我会的。”
“嗯哼,那就好。”
明明平时的林才在这时会跟自己拌嘴,可现在的林才却毫不犹豫的低头认错,确实让于小雅有点不太适应。
“哥,你把上衣脱了。”
于小雅将棉布摊平在桌上,然后从瓷瓶中倒出几颗白色的小药丸,将药丸聚拢在棉布中心后,再用瓷瓶的瓶底将药丸压碎成粉末。
“让我看看你都伤到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