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晴斜过去一眼,“那么细的棉线若是没用,谁还会废那功夫去一下一下编?肯定有用啊!”
棉花在这个时代还没被大规模引入,是一种相当昂贵,只有少数富人才能消费得起的奢侈品,把它制成烛芯必定是有席草无法企及的优点。
常晴举起棉制烛芯用手捻了捻上面烧过的地方,“编制的这种在燃烧过程里会散开,因此燃烧得特别充分,基本没有灰产生,而这个!”她举起另一支,“这个就会产生焦状物,所以得时不时地用剪子把它剪掉,它才能烧的更好!”
“你觉得这个跟早前那个自燃的人有关系?”李墨言拥着怀中的小人儿问。
“有没有关系现在还不能确定,毕竟那人不是蜡,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当时的温度必定很高,否则不会烧成那个样子!”常晴总结道。
李墨言低头看向她,“半天时间一直都在研究这个?”
常晴“嗯”了一声,打量着手中的烛芯,“不能证明鬼的事纯属子虚乌有,我睡不着觉!”
她的手指尖黏上了很多黑色的污渍,男子拿出一条丝帕,而后就那么让她坐在自己怀中一点一点帮她擦干净。
“你还要再处理一会儿公务么?”常晴问。
李墨言“嗯”了一声,将脏了的帕子丢在桌上。
“那我留在这儿帮你研墨吧!”
“好啊,去吧!”男子松开圈住她的手臂,常晴这才从他腿上下来。
男子掸了掸衣服上的褶皱,常晴问了一句“我很重吧?”抬手就把面前碍事的丝帕,连同手里那两根烛芯朝一边扔去。
可谁知她干活就是这么粗枝大叶,一甩手竟然把那两支烛芯扔进了一旁李墨言的茶盏里。
要知道李墨言可是洁癖,让他看见他非得把这上好的青花瓷杯子扔了不可,常晴见状赶紧伸手去抢救。
“呵呵!”她知道他看见了,常晴冲他咧咧嘴,然后就看见他颇为无奈地把刚刚投过来的视线又收了回去,似乎是有心当成自己没看见了。
湿了肯定是湿了,常晴用那块丝帕整体擦了擦面前淋上的水,然后安下心好好给人家磨墨。
李墨言闲的时候归闲,一旦处理起公务基本上就心无旁骛了,他一份一份浏览着公文和书信,时而提笔染墨。
常晴在一边磨着墨,视线不由自主再次投向了面前那两支烛芯。
棉制的烛芯只有一端稍稍浸到了淡色的茶水,看着浸湿的部分即便她已经将它从水里捞出来,还依旧在向外以肉眼几乎不怎么可见的速度扩散,常晴似想到了什么赶忙将它拿至眼前。
贵的蜡烛之所以贵除了原料稀缺,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用料足,李愔买的这支喜烛一支就要五两银子,各方面必定都是经过精心设计,并且制作的,那细细的棉线一根一根有组织地编排在一起,很显然它有更好的易燃性和透气性,不会产生过多的烟雾之外,最重要的它可以提供更足够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