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可以见死不救,为今之计,是带他一起走。
“小姐,你要带他去哪?”
两人用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扶起男子。
红袖拽着他的手臂,气喘吁吁的问。
她俩是弱女子,带着一个陌生男子,终归是个麻烦。
尤其是对叶粢而言,做这种事,更应慎重。
她别忘了,她可是楚羽麟未过门的妻子。
“找个客栈,让他养伤。”
喘着粗气,叶粢说的理所当然。
“小姐,这使不得。”红袖吓了一跳,拼命制止,“不然我们把他留在这里好了,拿药过来治疗,对他来说,是一样的。”
“荒郊野岭,如何留下?”叶粢蹙眉,并不认可这个注意,“他现在需要温暖的住处,需要及时救治,若是弃之不顾,那与见死不救,有何分别?”
言外之意就是,她不同意。
用不恰当的方式来挽救生命,不如放弃了他。
“但我们是女子,他可是一个年轻的男子。”红袖明白她的心思,以及良苦用心,却还在提醒她,“万一被人撞见,事情传进皇上耳朵,恐怕会对小姐不利。”
女子最在意的应是名声,特别是皇上赐婚后,更是有关皇家体面。
红袖生怕皇上一个震怒,取消婚约还好,但要下旨处置叶粢,这岂不是得不偿失?
“皇上乃是天子,万民皆是他的儿子,我救了他儿子的性命,便是替他行善积德,他若是不谢我,反而还怪罪我,当真老糊涂了。”
叶粢做事,从不考虑外界因素,只会听从自己的心。
医者,心怀慈悲,救死扶伤,乃是本分。
天子,社稷生民,牵肠挂肚,更是本分。
她今日行的善,是为两个人积的德。
无论站在何种角度,皇上都不会如此小气的。
“话虽如此,可是…”
她说的有道理,红袖却不放心。
“别可是了,走吧。”
她们两个倒有时间辩论,可男子的伤等不及。
叶粢下定决心,便不再听红袖啰嗦,直接和她把男子扛下山。
找到一家客栈,随便开了间房,她们扶着男子走了进去。
将他轻轻放在床上,两人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小姐,他看着很清瘦,没想到这么沉。”红袖倒水,还不忘记抱怨。
“人昏迷时,重量是加倍的。”
叶粢没有时间休息,急匆匆喝了一杯水,便即刻替男子看伤。
胸口的伤是皮外伤,看着严重,其实并不碍事,敷几天药就会痊愈。
要命的伤是在腿上。
箭伤本应不是大事,奈何箭上有毒。
客栈没有剪刀,叶粢迫于形势,干脆又把男子的裤子撕碎了。
此时此刻,他身上剩余的布料,已经少得可怜。
红袖害羞的遮住了眼睛,不敢看他,叶粢专心研究伤势,没注意这一点。
男子皮肤白皙,可小腿的伤处周围,皮肤却在发黑。
箭射的并不深,叶粢观察仔细,发觉拔掉不难。
但所中之毒却古怪的很,她花费了半个时辰,始终毫无头绪。
明明嘴唇发紫,脸颊惨白,额头冷汗涔涔,偏偏脉搏正常,并不紊乱,这倒是件奇事。
翻阅医书,叶粢在上面未查到蛛丝马迹。
“红袖,你去药铺,把这些药都抓回来,顺便煎好了端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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