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提起胳膊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又侧过身去,以背做挡板,向着墙壁,两只手颤抖着拨开层层包裹。
随着包裹的层层拨开,小偷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当包裹的丝布只剩下最后一层,小偷已经看到了那硕大、圆润的外形。
“果然!”小偷两只眼睛瞪得老大,两只手的颤抖已经无法控制。“怎么也得值得上五六万钱吧!有了这钱,回家置上五六十亩地,阿娟还能不跟我?”
随着最后一层丝布的打开,小偷的双眼已经赤红,当那珍珠的光芒映入小偷眼中,他只有一个概念!
跑!
跑回高都老家!
这样的稀世珍宝丢了,主人必定心急。那人既然能拥有着颗珍珠,定然不会放过自己!
这时候的小偷还哪里有心吃饭,直接把珍珠草草包裹就要出走。
前脚刚迈出店门,他便看见外面远远过来一队兵丁!
小偷的心在次提到了嗓子眼,刚要转身从另一边逃走,就见一队兵丁拐了个弯,出现在自己面前。
“不好!”
他赶紧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退回酒楼之中。
坐在桌前,面对着这一桌好菜。
他咽了一口口水。
官兵已经搜到了隔壁,正向着店中大喊着自己的特征。店内的人现在还不注意,可不代表他现在就能逃出生天。
抬头看了一眼柜台后的掌柜,小偷想起身向他询问店内是否有后门。可是他知道,如果那样做就是彻底暴露了自己。
若是自己直接朝着门帘后面冲过去呢?
有门的话,说不定能有一线生机!
可……要是没门呢?
自己怕是,连在死前继续享用这一顿丰盛宴席的机会都没有了!这桌子上有鱼有虾,有猪肉、有羊肉。连他没听过的什么兕肉、鼋鼍都摆在面前。
这辈子他都没有吃过这么丰盛的宴席,如果失去了的话,会失去整个人生的五分之一的乐趣吧?
他提起筷子,猛插在一块肉间,塞入嘴中,努力咀嚼起来。他的味蕾已经察觉不到肉的滋味,恐惧把他一切的感官都吞没了。
大滴大滴的汗滴在桌上,他无暇去擦。
只是一直咀嚼一直向嘴里塞着事物,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吃过的食物。
脚步在逼近,他咽下一块兕肉,他已然吃不下了。可他总感觉自己要吃点什么!
吃点什么呢?
他不知道什么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的道理,只是感觉既然要死了也没什么好怕的。
从怀里掏出来那块丝布,在众人面前摊开——因为他的吃相,他已经成为整个酒楼的中心。
没有丝毫的犹豫,他吞下了这颗珍珠。
珍珠硕大,他拼命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