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是思绪凝结, 尉迟兰廷周身的血液,仿佛也瞬间冷了几分。
在僵了一刹后,尉迟兰廷若无其事地走上前去, 柔声道:“桑桑,天气冷,先把衣服穿好,再与我开玩笑也不迟。”
看见桑洱白头的异状, 自然不可能真的相信什么都没发生。
可人就是如此。因为不愿意细想,所以,下意识地自欺欺人。
因为有了预感,背后的结果, 或许是自己承受不起的, 所以,才会这样粉饰太平。
没想到, 桑洱见他靠近, 竟仿佛很害怕, 往后瑟缩了一下。
尉迟兰廷的手碰了个空。
浑身骨节都泛起了不祥的森寒之意, 又一寸寸地发着疼。
天寒地冻, 总不能就这样放任她只穿单衣, 尉迟兰廷一只膝盖压上了席子,一边拿起旁边的厚外套,给她穿上了。
但穿衣服的过程里, 桑洱的陌生与抗拒,却是那么地真实,不似作伪, 好几次都想躲到床角。尉迟兰廷的手微微抖着, 给她扣好了衣裳的扣子, 佯装看不见她的异样,道:“桑桑,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便回。”
可那略显仓促凌乱的步伐,终究还是暴露了他内心所想。面对这双流露出抗拒与陌生的眼眸,被刺得无法再停留片刻,只能转身匆匆逃离。
农历新年过后,冰雪消融,天气趋于暖化。但暖阳的温度,却似乎暖不了他的身体。尉迟兰廷的脸色是惨白的,一动不动地在日光下站了一会儿,才发现,方彦送来的那封信,不知何时,已被自己揉成了皱巴巴的纸团。
在此时此刻,这封轻飘飘的信,仿佛代表了某种意义上的宣判。
尉迟兰廷展开了信。明烈的阳光反射在纸上,有点刺眼,字也模糊了起来。
——方彦在暴雪封山前,就已收到了尉迟兰廷还安好的消息。只不过,一直没办法让信件抵达桃乡而已。
那么长时间的分别,足以让方彦查清楚锁魂钉和锁魂匙的相关记载。残本碎页流落各地,这花费了方彦不少功夫。但终究,还是把他们不了解的空缺信息都补全了。
在最初,尉迟兰廷曾想过,锁魂匙的症状或许是轻微而缓慢的,后来这猜测因桑洱的吐血而破灭。近来,她又好转了些,仿佛重新攒回点希望。现在读到信,方知这不过是个开端。
吞下锁魂匙后,宿体会开始流鼻血、吐血、身体间断疼痛。
这是早期的症状。
这傻子居然一次也没吭过声,说自己疼。
笨了一辈子,只在这种事情上精。
若是对早期症状一直置之不理,熬到了吐出乌血的时候,就无药可救了。
第三次喂血,她将一夜白发,逐渐忘记身边的人和事。从断断续续地记得一些,到失忆的时间越来越长,最终彻底遗忘。对她好的和不好的都会忘记,仿佛在一开始就没相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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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彦的信中说,桑洱的失忆是一阵阵的。可这“一阵阵”,即使只有一两天,压在人的身上,也漫长得像是一辈子。
尉迟兰廷想不明白,她以前明明那么喜欢他,满心满眼都装着他。
忘记他后,却那么抗拒他。
一天下来,桑洱都不肯出来。
尉迟兰廷想让她吃点东西,她缩在房间里不肯出来。
好话说尽,诱哄,换上强硬的语气,再到低声下气地哀求,甚至想强行抱她出来了,都没办法。一次次伸出去的手,都败在了她退避、瑟缩的动作里。
那推拒的力气不大,却足以将尉迟兰廷的强势与自信都击碎。
没有其它办法了。尉迟兰廷只好去找了邻居那个和善又泼辣的大婶。相邻了那么久,邻居大婶也隐约知道兰夫人和正常大人有点不同,像个稚子一样。
尉迟兰廷只隐晦说了桑洱不愿意吃饭。邻居大婶还是第一次看见尉迟兰廷那么灰败的神色,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帮忙劝劝。
大婶劝成功了。
尉迟兰廷站在院子里,眼神黑幽幽的,看着邻居大婶牵着怯生生的桑洱,带出房间,指着桌子上那热了一遍又一遍的菜式,哄她坐下吃。
桑洱似乎也不认得大婶了,可她不排斥大婶,坐了下来,拎起筷子,忽然瞥见屋外有人看着自己,就低头缩起了肩。
尉迟兰廷匆忙间转过了身,没有再留在这里碍她的眼。
总归要让她吃一顿饱饭。
心脏却空得可怕,泛着茫然而陌生的刺痛。
明明抱紧了,却还是什么都留不住。得到了,又在朝夕间失去。
天暗下来后,下了一场小雪。那座温暖的小宅子,如今却成了想逃避的地方。
尉迟兰廷一直站在外面,身上冷透了,才慢慢地、忐忑地回到了家中。迎面,一个身影扑出来,抱住了他,担心地嚷嚷道:“兰廷,你去哪里了呀?我今天刚睡醒就见不到你了。”
尉迟兰廷呆呆地站住,如坠梦中。
回过神来时,他已紧紧地抱住了怀中之人,臂膀颤抖,许久,才在她懵然的挣扎和“兰廷你怎么啦”的疑问里,将她放了下地。
……
桑洱自然没有真的失忆。
也不是故意一会儿记得、一会儿不记得,来玩坏尉迟兰廷的。
在原文里,原主记得尉迟兰廷的时候,便如以前一样喜欢亲近他。不记得他,或者只模糊记得他欺负自己的画面的时候,便当他是陌生人一样排斥、抗拒。
为了切合原文,桑洱不得不在【遗忘】、【记得】的状态之间,不断地切换。毫无疑问,随着时间推移,前者会渐渐挤掉后者的空间。
装傻和装失忆是两回事。越是熟悉,就越难装作不记得。
抗拒和远离,似乎更能保证这场戏顺利演到终幕。
失忆是间断且不预测的。对尉迟兰廷而言,折磨也是间断的,因为不知道刀子什么时候会落下,割得他浑身鲜血淋漓。又不敢离得太远,怕错过桑洱记得自己的时候。
不管内心如何千疮百孔,绝望苦闷,在面对桑洱的时候,他也依然自控得很好。即使她一直后退,排斥自己。因为尉迟兰廷知道,若自己不控制好,或许就连站得离她那么近的机会也没有。
当离开了房间,尉迟兰廷是什么表情,是否有彻夜难眠、辗转反侧,这些就没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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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洱以极快的速度衰亡了下去。短短数日,满头青丝已经全白。
有时她会记得尉迟兰廷。但更多的时候是遗忘。甚至还忘记了该生活的基本技能,比小孩还不如。
因为这段时间她的胃口不太好,尉迟兰廷也改变了饮食,今晚特意煮了鱼肉片粥。当他在厨房端鱼汤时,刚弯下腰,用抹布捧上了锅的两侧,忽然听到屋子里传出碗筷落地的响声。
尉迟兰廷的神经仿佛被某种惧怕的情绪勒了一下,不顾一切地冲了回去,夺门而入,就见到桌子上的碗打翻了,粥洒了出来。勺子仿佛没被拿稳,在地上碎成了两截。
而本来坐在这里乖乖喝粥的人,已经不见了。
尉迟兰廷脸色苍白,第一反应是看向外面的雪地。没有脚印,柴门也是锁着的。他略微松了口气,开始在屋子里找她。这里很小,很快,尉迟兰廷就找到了桑洱。
她躲进了床底,最阴暗逼仄的角落,抱着膝,睁大眼睛看着他。
“……”尉迟兰廷跪在地上,朝她伸出了手,勉力维持着柔和,声音很轻:“桑桑,怎么躲在那里,你出来,让我看看你有没有烫到。”
热粥洒了一地,更多的,洒到了她干净的衣服上,成了半凝固状的污痕。
桑洱双手扯紧了衣服,小声却坚定地说:“脏了。”
尉迟兰廷僵住了。
这个字眼,不知是巧合还是别的,又一次出现,仿佛一根尖锐的冷刺,狠狠地扎进那个曾经口不择言、肆意欺负她的自己的心里。
尉迟兰廷深吸口气,哑声道:“不脏的,你出来,乖,我马上给你洗干净。”
哄了许久,她还是不愿出来。
尉迟兰廷就陪她一起待在这里,待到了半夜,桑洱困了,昏昏欲睡时,感觉到自己被人抱了出来,放到了躺椅上。
一双手沉默地给她更换了衣服,擦了脸和手。
在原文里,原主就是因为忘记怎么吃饭了,打翻粥碗后躲进了床底。只是,原文里哄她出来的人,不是尉迟兰廷,而是普通的仆人。现在没了仆人,尉迟兰廷就得自己上了吧。
在那么低矮狭窄、空气又不流通的地方被迫蹲坐了一晚,桑洱是真的快睡着了。感觉到脸上有温暖的布巾擦过,她迷迷瞪瞪地睁开了眼,看见前方的人,一时没想起来【遗忘】状态还在持续,喃喃道:“……兰廷?”
拿着布巾的人一顿,慢慢地,竟是蹲了下来,伏在了她的膝上,将脸紧贴着她的身体。
明明身形那般高大,看起来,却又矛盾地显得很脆弱。
仿佛一个遭到驱逐的彷徨无助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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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桃乡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到下半年。
在桑洱的头发彻底变白的短短数日后,他们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天午时,桑洱坐在院子的树下,隔着斑驳的树荫,盖着毯子晒太阳。
忽然,她的余光瞥见柴门外面,有一人走近。
桑洱好奇地转头看去,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竟然是好久不见的方彦。
而看见了桑洱现在的模样,方彦似乎也有点惊讶,盯着她那头银白的头发。
在尉迟兰廷写信问他“吞下锁魂匙的人身体会变得怎么样”时,方彦已经大概有了预感。此时,见到桑洱的异状,他立刻就联想到了自己查到的那些信息。
但听说和预感是一回事,亲眼看见又是另一回事。眼睁睁看着一个妙龄少女提早衰亡,仿佛是看着一朵美好鲜花的急速衰败,远远比想象中更有冲击力。
“你……”方彦微微一叹,试探性地开口:“你家里有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