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权回忆了片刻,说道:“如今的吐蕃,应该分为三股势力。”
“新兴的帕竹王朝,这些人算是后起之秀,打败了不少部落,一跃成为新王,是最强大的势力。”
“随后便是元廷的余孽,他们以宗教为主,占据着一部分地盘,是资格最老的地头蛇。”
凌月奴秀眉紧蹙,“那第三股势力,便是亲近咱们大明的咯?”
不知不觉中,凌月奴已经将自己当成了大明子民。
朱权会心一笑,“正是,此人是蔡巴家族的班竹儿,这个指挥使乃是世袭,可惜他的实力最差。”
凌月奴岂会不懂,嬉笑道:“所以,咱们大明对于乌斯藏地区,根本没有话语权。”
“一切的贡品,以及臣服,其实都是蔡巴家族而已。其他两股势力,并非在朝廷的掌控之中。”
朱权点头道:“不错!父皇不想理会吐蕃,我可以理解,却不敢苟同。”
“拿下吐蕃,让其并入中原,看似是多余之举,却能功盖千秋!”
“吐蕃的农奴,甚是可怜!唉,娘子到时候看了,便知道为夫所言非虚。”
二人谈笑间,便来到了松潘卫,打算做好准备,从此处入藏。
“小相公,我看你杀人颇多,没想到却是个菩萨心肠。”
凌月奴玉臂搂着朱权的脖颈,二人在马车上便已经亲密无间。
这般不知害羞的举动,在寻常百姓眼中,已经算是放荡之举。
身为苗女,凌月奴却浑然不在乎。
如果喜欢一个人,连表达的权力都没有,那她宁可不要。
朱权内心那颗现代的灵魂,也已经习惯了凌云怒的热情火辣。
凌月奴最欣赏朱权的地方,也是大明宁王并非柳下惠那般伪君子。
“前面的夫妇,赶快进来!再晚一点,吐蕃蛮子便要过来了!”
守城的士兵赶紧招呼道。
吐蕃蛮子?
朱权驱赶马车进城,顺便打探消息。
“吐蕃不是已经臣服我大明?那些人怎会来攻城?”
“公子有所不知!毗邻咱们松潘卫的人,乃是灵藏地区的灌顶法王!这厮每次都来劫掠我大明女子,说要练什么欢喜禅!”
老色魔!
朱权暗骂一声,中原女子水润多情,温文尔雅,自然比高原红的吐蕃女子更加耐看。
那劳什子灌顶法王,明明是色心蠢蠢欲动,却冠冕堂皇说什么修炼欢喜禅。
“卫所指挥使呢?他不管这事?”
“怎么不管?咱卫所兵员只有三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