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冤枉!我没有!胡曼满肚子委屈,刚伸出尔康手,想解释一下。 就听见门外响起吕师爷谄媚的声音:“督公,您请,后院尚未掌灯,有些暗。” “不妨事,看得见~” “督公,这些许小事,吩咐我来办即可,怎么敢劳烦督公亲临!” “呵呵,胡姑娘在我落难时,曾助我一臂之力,怎么着,我也得照顾好她。”颜秋之的笑声随着门帘一起掀起,暴露在三人眼前。 貌美如画的厂督跨进木门,余光一扫,便将视线锁定在阚辉身上,扬眉笑道:“哈,阚大人也在啊?” 阚辉举起手中的三只饭盒:“今晚值夜,我来取夜宵。” 颜秋之面上的笑容不减,温言道:“阚大人辛苦了。” “属下不敢当一声辛苦,都是应该的。”阚辉垂下眼睑,匆匆行礼,转身出门。 冷风打在脸上,带着不同于末日的温度。 阚辉走到耳房,将饭盒交给手下:“你们先吃吧,我去街上转转。” 鹿皮软靴踏在青石路面上,发出柔和的声音,阚辉的思绪不由自主的旋转起来。 死而复生后,一睁眼便是成年人的身份,在这里一直生活的很好。 这里虽说也有尔虞我诈,但比起末日来说,实在是安逸许多。 有吃有喝,也有志同道合的同伴。 治安巡逻什么的,对于自己这样的人来说,简直是太轻松了。 闲下来,也会浮想联翩,若是那夜的告白,当场就被胡曼接受了,自己会不会也会跟着胡曼一起死去? 阚辉停下脚步,看着脚面那根腐草,抖了抖,甩掉了。 不会!当然不会!自己不可能为任何人殉情的。 末日那时的情形,大都如此,合则聚,不合则散,哪来那么多矫情的故事,又不是演员。 况且,他们生存的那个时代,根本没有电影可看。 一个人挺好,孤单,但是安全。 只身影单的坐在城墙的角落里,阚辉看着墙下熙熙攘攘的人头,目光逐渐染上一层红光。 眼前又浮现出以前的队友们,各个都是骁勇善战的勇士,不论男女,提刀便能冲上去厮杀。 下意识地摸着上衣衣襟,那里温暖如故,早已没有难闻的味道,没有斑驳的血迹。 摊开的掌心,掌纹清晰,干干净净,没有粗粝的老茧。 沾满腐臭气息的利刃,早就被自己丢下了。 视野前方,月华初升。 眼前是太平盛世啊! 仿佛前世的丧尸围城,仿佛只是区区的黄粱一梦而已。 这个世界与梦里的丑恶完全不同。 没有嗜血的丧尸……没有物资的短缺…… 等等! 黝黑的视线末端突然出现一条黑影,正鬼头鬼脑的从衙门的后巷里探出半颗眼珠。 阚辉的嘴角微微扬起:谁说没有丧尸的,这里就有一只丧尸狗。 默默抽出绣春刀,阚辉躲在城墙上,监视着那只狗。 那只丧尸狗一直在建筑物里阴影里行走,应该是做惯这等事的,不仅小心的避开行人还很懂的隐藏气息,也不知是谁帮这只丧尸狗裹得一身衣裳。 将这只脏兮兮的臭烘烘的丧尸狗,扮成可爱的布偶模样。 丧尸狗贴着城墙根溜出城门。 一出城池,丧尸狗撒开四蹄跑得很快。 阚辉提着绣春刀,直接从树上跳下去。 跟着那道黄“布偶”的影子直追过去。 跑了差不多十分钟,那只丧尸狗来到一处庄园,熟门熟路的跑进庄头一户人家,汪汪叫了两声,引出里面的主人。 那个庄稼汉似乎是认得丧尸狗的,并不害怕,反而亲昵地拍拍狗脑袋:“哎呦,旺财回来看我了,想吃什么啊?” 阚辉藏在树顶,无声望着树下,暗想:这只丧尸狗居然有名字? “汪汪,汪汪!”丧尸狗开心的甩着尾巴,绕着庄稼汉打转。 那汉子被哈斯哈斯的狗舌头舔的受不了,哈哈笑道:“好,好,好,灶上还有一只鸭腿和一盆鸭血,待我给你取来。” 阚辉越发奇了:这是怎么了,丧尸狗还会摇尾巴,跟人类讨食吃? 丧尸狗见庄稼汉进屋了,突然仰起头,直勾勾地盯着树顶。 猩红的眼珠透出只有凶兽才有的目光。 凶狠,邪恶,贪婪。 阚辉弯起嘴角,浅浅地舔着下唇:还是啊,这才是丧尸狗应该有的样子! 既然被发现了,阚辉径转身跳到十米外的树梢上。 丧尸狗并没有叫嚷,它似乎晓得树梢的生物并没有杀意,而眼下,新鲜的血食才是关键。 庄稼汉取来一只大瓷盆,里面泡着浸满鸭血的鸭肉。 旺财围着庄稼汉亲热的蹭了蹭,这才低头吃起来。 庄稼汉抽出别在腰上的旱烟,吧嗒吧嗒抽起来:“旺财啊,自你走后,地里的偷吃的小兽,可是越发多了。” 旺财抬起血糊糊的大嘴,汪汪叫着。 庄稼汉笑起来:“我只是随便说说,你别特地跑过来照看,你总是往我这里溜达,你主人该着急了。” 旺财吃完鸭肉,围着庄稼汉打转。 庄稼汉摸出粗布,帮旺财把嘴巴擦干净,拍拍它:“好了,这下子又是漂亮的小伙子了?” 旺财得意地原地跳,并未走来,依然仰着头看着庄稼汉。 庄稼汉与之对视了几秒,才恍然大悟的笑起来:“你是来找笨笨的,是不是啊?” 旺财一听笨笨的名字,兴奋地跳起来:“汪汪!” 庄稼汉一摊手:“中午那会儿,被庄主派人接走了!我也纳闷呢,庄主要一直咱家的笨笨有啥用啊?” 旺财急了,跳起来,扒着庄稼汉的肩膀,汪汪叫。 阚辉眉头一皱:这是想吃人吗?丧尸狗的凶残本性果然要暴露出来了。 没等他腰间的绣春刀拔出。 树下那个庄稼汉已受不住丧尸狗的力道,被它扑倒在地! “不好!”阚辉眼见犬牙开始逼近庄稼汉的咽喉,再也顾不得隐藏身份了。 “仓朗朗朗~”拔出绣春刀,跃下高树,直奔丧尸狗的眼珠而去。 风中有杀气,旺财红眼珠一转,低头一滚,避开刀锋。 阚辉刀柄在掌中一转,根本不给丧尸狗回过神的机会,又一招黑虎剜心,“噗!”往前一刺。 庄稼汉压力顿消,见一人一狗在他眼皮底下斗得正欢,急忙爬起来拦住:“好汉住手,好汉住手!” 阚辉忙里偷闲回了一句:“我是六扇门的捕头,这条狗极其凶残,你且退下。” “错了!错了!好汉…啊,不是,大人,请速速住手!旺财是着急找笨笨,才将我扑倒的,并非想吃我!” 纳尼!真是活久见,这世上还真有替丧尸狗求情的人类? 阚辉抽刀急退,脚尖点地,飞向屋顶,指着丧尸狗问老汉:“你可知这是何物?!” 庄稼汉急忙跑过去,帮着拍去丧尸狗身上的黄土,头也不抬的说道:“我自然知晓旺财是什么!” “那你还……” “旺财是痘神娘娘的坐骑,自然与众不同!”庄稼汉打断阚辉的后半截话,神色淡然地拍着旺财的大脑袋:“而且啊,旺财是个好孩子,会帮咱们捕捉在田里偷吃的野猪,也会帮咱们跟庄主讨要赏赐,是个好小伙。” 阚辉听得目瞪口呆:什么,一条丧尸狗,在这里居然还交上朋友了?
第78回 旺财也是有好朋友滴(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