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了个软钉子公子哥也不恼,只觉得十分新奇——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掌柜,她不像寻常客栈掌柜那样热络恭谦到近乎谄媚,反倒有点懒散,一双丹凤眼半睁不睁,神情中带着股俗尘不沾诸事不理的疏离气,气质和明媚艳丽的容貌大相径庭。
老板的嗓音带着这点微哑,说话的语气却格外利落干脆:“好酒也有,南边的‘霜露醉’清冽、‘桃李春’绵甜,西北的名酒‘浮云焰’冷中带辣、滋味独特,最烈的是塞北运过来的‘倒英豪’,一口下去像吞了火,能从喉咙一路烧到肚子里,最受四方往来的江湖人喜欢,客官中意哪样?”
“‘倒英豪’?这名字好!”这直白的诨名正中公子哥喜好,他双眼一亮,拍了板,“就它了,来上一壶,再来三斤红焖羊排下酒!”
三斤?就他这小身板,他吃得了吗?
这个多少沾点离谱的要求终于让老板正眼看了他一回,上下左右打量了一遍,她愣是没看出他这书生似的单薄身板里哪儿能容下这么大肚量。
不过古话说得好,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老板开业一月头回开张,实在没底气赶客,她腹诽一句,扭头进厨房端肉。
算了,管他吃不吃得了,有钱不赚是王八蛋。
就在她撩起门帘要往后厨钻时,客栈大门又是“吱呀”一声响,五个粗衣短打的汉子推门进来,为首的那个大声嚷嚷:“掌柜的,来半斤肉,三坛烈酒!”
生意嘛,当然是越多越好,老板愉快地应过一声,转身进了厨房。
可当她再出来时,却立刻觉出了不对。
那五个大汉一同来,却没坐同一桌,甚至都没坐邻桌。其中三人坐到了靠门的位置,另外两个挑了挨窗的桌子,正正好把那暴发户似的公子哥夹在中间。
公子哥没注意到异常,老板却敏锐地觉察到了古怪。她一把按住走过来要上菜的小二,用眼神示意他待在原地别动,自己回身取来一个托盘,单手端着公子哥的一壶好酒三斤羊排,走向中间的桌子。
“嗒、嗒、嗒……”
脚步声响起,公子哥和那五个大汉同时循声朝老板望去。
老板的脚步轻灵和缓、不紧不慢,每一次轻巧的落地都仿佛在人心尖上轻轻敲下,引得人不由自主地看向她,然后就会无可避免地被她格外出众的美貌捕捉住目光,从而忽略掉她相较寻常女子明显更高挑矫健的身形,只觉得她行步间摇曳生姿,有一种格外从容、格外稳得住的大气妩媚。
从大汉们垂涎的瞩目中穿过,她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们,余光不着痕迹地依次掠过他们的手、腰、臂、腿,以及太阳穴。
四肢健壮,骨节粗大,手掌厚重、掌中有茧——这些人都是练家子。
不过气息不怎么凝实,太阳穴也干瘪,大概也就只练过些外功招式,对付个把普通人还成,遇上真高手指定得歇菜。
从小到大老板没少被人盯着看,天长日久,磨练出了一身视各色目光如无物、“任尔各怀鬼胎,我自岿然不动”的本事。确定这些大汉是帮外强中干的,她熟练地忽略掉他们游移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回到柜台后坐下,挥手让小二去给他们上菜,自己窝回柜台后,不着痕迹地用余光观察那两桌人。
瞥着瞥着,她凤眼微眯,眼底精光一闪,乍然泄出三分凌厉来。
除了方才她过去的时候,这五个人的目光始终落在中间的公子哥身上。
啧,来者不善啊,这是“肥羊”遇上做没本儿生意的了。
众人目光的“焦点”对周遭的暗流汹涌浑然未觉。一杯“倒英豪”下肚,公子哥只觉一团火从喉咙活生生烧到了胃里,呛得差点背过气去,他撑着桌子咳得上气不接下气,浑身红成了锅里烩的河虾,看着至少得有八成熟。
在他弯着腰咳嗽的时候,大汉们默契地交换了一下视线,为首那个垂涎地看了看公子哥腰间那把花里胡哨的剑,又瞥了两眼他头上光彩熠熠的黄金冠,朝自己的同伴一挥手。
哦,他们这样的,该叫同伙才对。
若是放在十来岁的时候老板大概会很乐意管这种闲事,可惜她早就不是八年前那个满脑子都是义气的二傻子了,公子哥运道不好,没赶上好时候。
出门在外财不露白是小娃娃都该知道的道理,让他长个教训也好,就当破财免灾吧。
老板这么想着,她不愿看,干脆两眼一闭,从柜台下摸了本杂书出来盖住了脸。
就他这样的,这个亏迟早要吃,那吃在别处还不如吃在她这儿,至少在她这儿不至于稀里糊涂的把命丢了——她交代过老郑,乌龙客栈周围三十里内不得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