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是凌浩和朱彩的故事。
母亲葬礼上,15岁的朱彩遇见了27岁的凌浩。
那天颇为应景的下着雨。一席黑衣的亲友,白色的墓碑,甚至连草地都散发沉郁的青灰,十足老旧黑白片的派头。
唯有凌浩是有色彩的。暗红皮夹克,反因雨水浸润透出更耀眼的色泽。湛蓝牛仔裤下,一双黑亮漆皮鞋头的的乔丹11代篮球鞋分外醒目。众人皆举雨伞而立,他却凭任冲刷。长发垂落,湿得看不清长相。
牧师事务性的念完悼词,朱彩母亲的灵枢缓慢下葬。文过饰非的哀伤,是以言语的阴翳。
“真是的,为啥非要选下雨的天气安排葬礼。”
刚从水里捞起般的凌,走到哭泣的阿彩身旁说。
泪眼迷蒙中,朱彩看着这位陌生的瘦男人。
“晴天不好吗?难道葬礼非要这种鬼天气?”他把垂下的湿长发往脑后拢,露出五官立体的脸庞。她看眼朱彩,又把目光移向墓碑。
“臭小子,胡说什么?”听到他不合时宜的话,凌浩的母亲显然不悦。“对不起,老朱,我教子方。”她嗓音沙哑,双眼红肿。
朱彩的父亲点头示意。
“一边凉快去。”凌母说。
凌浩离开众人。
朱彩目送那远去的削瘦红色,直到泪水再次淹没眼眶。
朱家与凌家堪称世交。自其爷爷辈开始,便有密切来往。20世纪80年代末,两家人陆续从中国辗转来到美国,苦心经营,扎下了根。
朱彩的父亲是入围过“普利兹克”的建筑设计师。凌浩的母亲则是私人医院主理人。凌浩的母亲和朱彩的母亲还是大学同学,一个寝室的室友。因而朱彩母亲的去世,对她的打击亦然沉痛。在这凄戚的阴雨天后,便丢下工作外出散心,一周后才回到家中。
同样消失的,还有朱彩。
嗯,看来她打小就爱玩消失。
葬礼结束后的第三天,朱彩给宿醉未醒的父亲留下一张字条,背着和她身体差不多大的户外双肩包离家。
别担心,我只是出去走走,散散心。
就这么一句话,谁也不知道她要去哪里。一个15岁的少女又能去哪里?
“我们会尽全力找到她的,请放心。”男警官带着职业性的宽慰说。
“对了,还是少喝些酒好。”钻进警车前,黄白人种混血长相的年轻女警员温淡一笑,对斜靠着门,手里依然拿着威士忌酒瓶的朱彩父亲说。她嘴角两边对称的痣,后来成为朱彩父亲新作品的设计元素。
离家出走的朱彩,开启搭车旅行。从华盛顿DC到新泽西州,再一路向北。貌似涉世未深的少女,有着超越年龄的成熟。她随身带只电击枪,曾用这电动剃须刀似的东西电晕过学校里的小霸王,从此成为女同学中的大姐头。搭乘什么人开的车也细细过滤,将可能发生的危险降到最低。
每当有人问起,她便以“去纽约找和爸爸离异的妈妈”为由搪塞。
离家时,朱彩怀揣足够她生活数月的现今,放进妈妈的橘色鸵鸟皮CELINE钱包里,压双肩包最贴背的内袋中。至于为什么要用搭车旅行,可能更多的是寄予一种形式。去纽约的目的很简单,重温与母亲在一起时的回忆。那是她们去年的一次度假,一家三口来纽约过圣诞节。站在自由女神像头顶,朱彩眺望海岸,许下心愿。盼望每年都能和父母一起旅行远方,如今却成了绝唱。
尽管如此小心,但她的钱包仍旧难逃失窃的厄运。阿彩在自由女神像回味甜蜜后,发现背包从左侧面到底部被划了个口子,钱包不翼而飞。
这并没有给15岁的少女造成太大困扰,她棒球夹克衫内包里还有四百多美元,足够买张火车票回家。只是接下来的旅行计划法完成了,令她心有不甘。回家后,至少半年不能再如此放风。想到这里,她决心将就剩余的钱,在纽约好好释放。即便分文不剩,大不了找警察说明情况,让老爹来纽约接她,或者被遣送回家。
于是人来人往的地铁中,朱彩再次宿命般邂逅了凌浩。
2.
如同许多街头艺人一般,他和他名为“中央车站”的乐队,在地铁通道里自顾人的表演。
凌浩是贝斯手兼主唱。长发朝中间束起,用发胶固定成鸡冠状。裸身套件皮背心,大方展露腰腹处的花瓣与锦鲤刺青。同伴也是类似的装束。四人之中,除了黑大个和白胖子,还有一张东方面孔、有着浓郁黑直长发的冷峻女孩。
Yarthsnshiningvryr
否则这世界怎么会被点亮
所有的颜色一起绽放
在我最黑白的时光
Yikstarshiningabv
Nattrnightray
Shininginyhart
凌浩唱着自己写的歌,中英文夹杂的歌,在通道中发出分外大的喧嚣之声。
两、三曲后,保安赶来,吆喝他们出去。散场之时,凌浩发现了人群里驻足观望的朱彩。四目相投,他露出可以闪光的整齐白牙,温暖一笑。
这一笑,荡漾进了少女的心里。
“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你。”
含着棒棒糖的朱彩说话却没那么甜:“你唱歌真难听。”
凌浩做出惊讶的表情,转头看队友。
“天才,她说了实话。”黑人大个笑着起哄,“我应该做主唱的。”
“狗屁,建队时,你不是说我嗓音像大卫·鲍伊吗?”
“他是忽悠你出资。”白胖子说。
“是这样吗?KIMIKO?”
“还好你在世界末日来临之前知道了真相。”叫KIMIKO的女孩说,言语和面孔一般冷峻。
“那么,这个小美女是谁?”黑大个问。
“我妹妹。”
“瞎扯,你有这么漂亮的妹妹的话,我要和你做亲戚。”
“好吧,我承认,她是我女朋友。”凌浩忽然抱住朱彩,看着她的眼睛,“是吧。”
朱彩并不反感,甚至还有一丝暖流在心间流过。
队员们发出一阵嘘声。
“KIMIKO,他是萝莉控,你还是和我在一起吧。”白胖子说。
KIMIKO顺手用鼓槌敲白胖子脑袋。
“还不走吗?”身体宽得如同一堵墙的黑人保安催促道。
“OKOK,后会有期。”凌浩笑着说。
此后的时间里,朱彩都和凌浩在一起。在凌浩的建议下,朱彩给父亲报了平安,虽然免不了父亲一顿责骂,好歹宽了他的心。
凌浩在纽约有一处顶高6米的公寓。这是一个大单间,除了厕所可以让人私密藏匿,连浴池也仅用三分透明的PU布帘遮掩。
100平米的空间没有墙壁,仅用家具分割出不同的生活区域。他们玩乐器,看电影,画画,听黑胶碟,谈天说地。虽然年龄相差12岁,但二人有不少共同爱好。
“哦,原来你的纹身是自己画的,也给我画点什么吧。”
于是凌浩花两小时给朱彩画满右手臂。作为回报,朱彩用三秒钟帮他涂上大花脸。有种过早萌发的情欲在他俩之间漾起。第二天夜里,27岁的凌浩和15岁的朱彩躺在了一张床上。
15岁的朱彩,有着她这个年纪少女独有的窈窕。四肢像被制作玩具娃娃的匠人小心拉长,纤细得赏心悦目。胸部已然发育,初潮也早就在12、3岁时降临。身高窜到了1米65,而此后的几年里居然只多长了3公分。清新的脸庞夹杂在稚气与成熟之间,如太阳升起前的明暗过渡。据说罗密欧遇见朱丽叶时,一个15岁,一个14岁。如果可以,凌希望能把他的年纪减小几岁。不用太多,五岁就好,再把这五年的光阴增加给阿彩,以抹消此刻他们年龄的距离,去除他心中隐隐泛起的罪恶感。
凌浩将一只手臂借给朱彩枕着,刻意与她保持份礼貌的距离。黑暗中的二人谁都没有闭眼。如果用电影的画面来表达,我们可以看到暗的环境中,有两双明亮闪烁的眼。夜静得像一首诗,从他们身边轻轻划过。落到凌浩枕边时,诗歌打上了句点。
“我老妈会为我骄傲的。”
“为什么?”
“你不知道吧,我老妈暗恋你爸。”
“切,胡说八道。”
“真的。所以我现在和她暗恋男人的女儿这样在一起,算不算完成她没实现的梦想?”
“切。”口头禅后,他俩沉寂少顷。
“那时,你为什么会跑到我身边说那些话?”朱彩问。
凌浩思考片刻:“因为我想起了一些事。”
“什么事?”
“也是个不好的事。”他叹了口气,似乎酝酿了许久,“想听?”
“嗯。”
3.
凌浩曾经有个哥哥,曾经。
异卵双生的缘故,哥哥和弟弟并不相像。作为弟弟的凌浩长相偏欧化,鼻挺眼深,和他有一半犹太血统的母亲相似。而哥哥则长得像父亲。大眼、浓眉、方脸,标准的东方男子。
兄弟俩不仅长相各异,性格也完全不一样。如果用一个字形容,哥哥是“动”,弟弟则是“静”。
性格的长成往往与身体发育紧密相关。从小便是个好动、健壮的孩子,性格会偏外向。如果不幸幼年体弱,则沉默寡言的倾向会偏重一些。凌浩两兄弟便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经验。
凌浩自小体弱多病,而结实高大的哥哥是一方孩子王。凌浩爱安静的看书、画画玩拼图。哥哥则热衷各类体育运动,棒球、篮球、橄榄球、游泳,样样在行。凌母曾开玩笑的说,瘦弱的凌浩,一定是在她肚子里被哥哥抢走了本该属于他的营养。话虽如此,但哥哥从不会和弟弟争执,什么好的东西都会让着凌浩。可以说,哥哥是凌浩的小小保护神。有哥哥在,没有什么人能欺负凌浩,也没有什么能让凌浩感到害怕。他是万能的。论是在童年时的中国,还是在少年成长时的美国。
“如果,我也有哥哥的强壮,生活是不是会不一样?”看着如同阳光般耀眼的哥哥,这样的问话时常在他心底发声。
“你看今晚的月亮。”十三岁那年的某个夏日,兄弟俩趟自家院子的草地上,哥哥对凌浩说。
“好亮,很圆。”
“对啊,你不觉得神奇吗?”哥哥问。
“什么神奇?”
“太阳和月亮啊。”哥哥双手交叠,抱住脑袋,“一个在白天挂天上,一个在夜晚。他们都发着光,主宰着一天的一半时间。”
“月亮其实白天也是和太阳在一起的,只是白天太阳太亮了,所以看不见月亮。”凌浩纠正哥哥。
“我知道啦,你别这么正经嘛。我们诗意一点不好吗?”哥哥半支起身,看着凌浩。
“你不妨想象,太阳和月亮是一对兄弟。”哥哥说,“虽然他们是如此的不同,但都会发出自己的光,主宰一片天。就像我们一样。”
你是太阳,我是月亮吗?凌浩看着哥哥,心想。
亲密间的兄弟情在花样年华时面临了一次危机。危机之深重,直接导致凌改写了他今后的人生。